外事处是我校执行教育外事政策,加强对外合作和交流,优化利用海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向海内外宣传和推介我校办学理念、形象和人才,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一个归口管理部门。负有行政管理、协调指导、外事服务、咨询和联络的职责。具体职能为:
(1)外籍专家工作
制定年度外籍专家聘请计划并组织实施;外籍教师及外籍专家外派组织固定关系的建立与维持;外籍语言教师及外籍专家人选的选定与引进;外籍语言教师及外籍专家来华任职的申请、报批,签证、居留手续的办理;外籍语言教师及外籍专家在校日常生活的管理,工资的发放及福利的落实;协助人事处、研究生处及各学院、部做好短期外籍专家的审定、邀请、接待工作。
(2)国际交流与合作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及时、正确地处理好涉外事务;开展同国外、境外高等院校、教育机构的友好交流;协助学校对拟建立校际交流的外国、境外的大学和机构作可行性的审查;协助学校接待重要外宾、与我校有交流关系的学校与机构以及与我校未签约的大学和机构的来访者的接待工作;请示并安排好学校领导的涉外活动;推动各院部与国外境外的合作。
(3)出入境事务
制定学校组团出访考察计划,并做好对外联络和准备工作的落实;学校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及签发出国(境)任务批件工作;配合人事处做好公派人员的选拔、派出项目的落实等工作;制定短期出国(境)有关文件及管理细则;为短期出国(境)进修、合作研究、参加国际会议、访问等人员办理报批手续及签发出国(境)任务批件;出国出访人员的行前教育;联系慰问在外人员;为其他各项出国出境提供咨询及服务。
(4)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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